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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管教抓傷國二兒 法官:合理範圍 無罪

自由時報/ 2014.02.2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管教小孩,管到被小孩告,父母難為,到底要怎麼辦?

新北市陳姓婦人,要十三歲讀國二的兒子幫忙找冷氣遙控器,兒子卻自顧盯著電腦玩線上遊戲,母親罵人,兒子竟怒砸電腦,之後兩人爆發拉扯衝突,兒子被「抓破皮」後,竟驗傷控告母親涉嫌傷害罪;陳婦向法官泣訴:「只是管教小孩!」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屬合理管教,判母親無罪。

判決指出,前年七月間,家住新北市的陳婦找不到冷氣遙控器,請十三歲兒子幫忙找,兒子卻忙著「打怪」,要陳婦問菲傭,她因此碎念:「不要只顧著玩電腦!」兒子聽了,竟怒摔電腦螢幕及鍵盤。

兒迷線上遊戲 母怒拔插頭爆拉扯

四十多歲的陳婦見狀,一手拔掉螢幕插頭,大罵「去門口罰站!」兒子賭氣不理,她盛怒之下強拉兒子的衣服,兒子緊抓房門抵死不從,甚至以右手敲破房門玻璃濺血,造成一.五公分撕裂傷。

因陳婦與丈夫失和,事後父親帶著兒子驗傷提告家暴,兒子指控,母親在他打電動時使喚他,要求母親「等一下」,母親卻怒拔螢幕插頭,「我很生氣站起來,媽媽覺得我態度不好,叫我跪下道歉!」雙方拉扯時被抓傷胸口。

兒胸口被母抓傷 驗傷控告母傷害

陳婦出庭時說,當時三度問兒子遙控器在哪?兒子卻叫她問菲傭,後來在兒子被窩裡找到,且「過去已經發生很多次了!」才唸兒子「不要只顧著玩電腦!」因兒子不理才沒收滑鼠,要求兒子雙眼注視她回話,未料兒子竟甩手敲房門玻璃;陳婦當庭泣訴:「我只是管教小孩,父子竟聯手欺負我!」

法官:必要範圍內懲戒 依法不罰

合議庭認為,兒子態度不好,母親為了管教才會發生拉扯,非故意傷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義務,可在必要範圍內施以懲戒,若在合理範圍內造成傷害,依法不罰,此案母親拉扯兒子衣服造成他「表皮擦傷」,沒傷及要害,仍屬正當管教。

據悉,陳婦被兒子提告的同時間,也被擔任會計師的丈夫提告,前年七月,她丈夫懷疑公務筆電被妻子安裝不明程式,竊走SKYPE通聯紀錄,提告妨害電腦使用,但逾法定告訴期限,法院不受理。

記者昨赴陳婦所住社區採訪,未接觸到當事人,其夫則未接電話,不知兩人對判決看法。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會秘書長葉大華表示,父母面對小孩上網,如果只是惡言強力制止,可能立即引發衝突,最好能逐漸限制上網時間,正面引導且規勸鼓勵小孩培養其他休閒活動或生活重心,至於重度沉迷的子女,則可尋求專業門診治療。

其次,本案父親帶小孩驗傷並提告,已涉及到大人間衝突,把小孩當成傷害對方的工具,既然全案已進入司法,社福或學校單位應適度介入輔導;也呼籲為人父母者,不能拿小孩當作報復對方的工具,這對小孩是最不好的示範及最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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