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有「雲林縣議會之花」美名的林姓女職員窩藏通緝犯男友,還將議會研究室當摩鐵長達77天。該案遭披露後,林女除了在自己臉書大罵男友是「吃軟飯的無賴!」,沒有其他的回應,也沒到議會上班,24日議會證實林女已辭職。
林女因與通緝犯簡姓男子鬧分手,遭男友向平面媒體爆料,指出他們在議會研究室「天天做愛」,林女21日下午,隨即透過臉書大罵簡男是一個吃軟飯的無賴。
簡男表示,他是在逃亡期間透過臉書認識林女,見面後「當晚」林女就和他到汽車旅館嘿咻,事後由於跑路須不斷換住汽車旅館,林女便提議,「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所以他便聽從建議開始「入住」縣議會,過著他每天吃飯、打砲的日子。
但此事曝光後,林女便請假在家休養,神隱好幾天,直至今天林女仍未現身、上班,雲林議會已證實林女於21日下午提出辭呈,今天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