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天表示,新北市警局板橋分局日前接獲檢舉,廖姓業者利用臉書及攝影網站宣傳外拍活動,除載明活動時間、地點及收費方式外,更強調模特兒將穿著性感內衣等服飾,吸引攝影同好參與。
廖男更透過臉書(Facebook)與22歲的香港林姓模特兒聯繫,雙方敲定每場外拍收費新台幣7000元,林女20日以觀光名義來台,原訂26日返回香港。
警方22日會同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前往板橋區忠孝路一處攝影工作室查緝,警方一進工作室即看見面容姣好、皮膚白皙的林女,身著紅色小可愛坐在白色沙發,現場除廖姓業者外,另有4名攝影師。
警方表示,林女以觀光名義來台,非法從事模特兒工作賺取報酬,已違反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就業服務法,現已被移民署專勤隊收容。
板橋警分局呼籲,僱用外國人在台工作必須經過合法申請程序,違反者可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若5年內再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