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國信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昨天PO在臉書上,獲得200多名網友按讚,他並在臉書上留言「去年7月19日(前1天苗栗大埔張藥局被拆)因總統馬英九競選黨主席到嘉義市拜票,便攜豬屎前往表達抗議,主要是要讓總統知道苗栗縣長劉政鴻做此不正義、不公道壞事,是讓其難堪,讓國民黨蒙羞;今還我清白!感謝!」
根據不起訴處分書指出,被告余國信於去年7月19日晚上,佯裝成國民黨黨代表接近嘉義縣市幹部地方懇託活動會場,在得知總統快抵達時,快步向前欲突破封鎖線,並以自備的豬糞朝制止其行為的員警潑灑,因此,被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不起訴處分書表示,總統未到場時,且員警還未制止前,被告余國信在服務台處有潑灑到國民黨黨部人員,被告遭黨部人員制止後,交由現場執行公務的員警,員警並搶下被告手中裝豬糞的塑膠袋,過程中,有3名以上員警的衣服沾到豬糞。
承辦檢察官認為,員警衣服沾染到豬糞,在被告潑灑動作以後,且是壓制被告時所沾上,因此,難認定被告有基於侮辱執行公務員警的犯意。
另外,身上有沾上豬糞的國民黨嘉義黨部志工隊長,並非公務員,加上當日為國民黨黨部活動,舉辦活動地點亦非屬公署,因此,不構成妨害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