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隊少年食慾不振 父母追問稱遭學長廁所性侵
NOWnews/
12 年前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一名男子趁服役休假期間,返回國中母校打籃球,結識一名國一的學弟,男子因此戀上對方,不但常打電話聯繫他邀約外出,還常趁練球空檔接近他。他將少年騙到廁所後,對他自慰和口交,並要少年跟著做,之後出現食慾不振的情況,家長發現後追問之下,他才說出此事。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家住苗栗縣的20多歲陳姓男子,他在12年1月服志願役期間,當時利用休假期間返回國中母校打籃球,因此結識當時就讀國一的籃球隊少年。他得知少年在校的練球時間後,常趁對方休息和練球空檔時,邀對方到廁所。
陳男對著少年打手槍還口交,之後便要求少年「照著做」,這樣的情況一共發生3次。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少年事後出現食慾不振、還說自己有罪惡感,家長發覺不對勁,追問之下他才坦承和陳男在廁所口交。家長得知後提告,但陳男否認性侵一事,少年則稱說每次都有推開對方的手,但又擔心學長退伍後會修理他,加上陳男還混過幫派,因此不敢抗拒掙脫。
同學證稱少年每次和學長去廁所都很久,回來臉色也都很難看,法院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12年徒刑。但隨著去年《軍事審判法》修改後,案件轉由台中高分院審理,法官認為陳男身材矮胖,且少年若拒絕應可隨即奪門而出,或是向其他同學求救,不需配合陳男,因此改判10年6個月,合併執行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