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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頡: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2.24 00:00
一、本公司102年11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00,000,000元,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12月0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6430號函通知生效。二、前項增資股已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本次現金增資之股款繳納憑證於103年2月27日(星期四)起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三、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原已申請上櫃買賣股票:普通股87,340,8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73,408,420元整。(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之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0,000,000元整。(三)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117,340,8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173,408,420元整。(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上櫃之普通股股票相同。(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四、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3年2月27日(星期四)直接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請至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即可,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本次未提供集保帳戶者,請填寫申請書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便於股票劃撥作業。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同時股款繳納憑證下櫃,屆時將另行公告。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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