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指出,林姓女大學生去年12月將愛貓塞在透明塑膠罐中,並張貼在臉書(facebook)上,她的行為引發網友撻伐,並人肉搜尋找到她。
由於林女在偵查庭訊時坦承犯行,台中地檢署今天給予緩起訴,但需向社福團體服義務勞務40小時。
林女原認為用罐子裝貓的行為「沒什麼」,但檢察官解釋此舉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她才願意認罪,不過,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林女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
台中地檢署指出,林姓女大學生去年12月將愛貓塞在透明塑膠罐中,並張貼在臉書(facebook)上,她的行為引發網友撻伐,並人肉搜尋找到她。
由於林女在偵查庭訊時坦承犯行,台中地檢署今天給予緩起訴,但需向社福團體服義務勞務40小時。
林女原認為用罐子裝貓的行為「沒什麼」,但檢察官解釋此舉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她才願意認罪,不過,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林女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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