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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協會:觀審制非司法民主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2014.02.24 00:00
馬英九總統日前表示人民觀審制度是司法改革的基礎,對此,台灣陪審團協會今天(24日)表示,人民在觀審制度中沒有決定權,無法解決貪污法官或恐龍法官等問題,因此觀審制度並非真正的司法民主,他們呼籲司法院必須正視這項問題。

馬英九總統日前指出,人民觀審制度是司法改革的基礎,可以讓人民有機會了解司法,也能讓法官體會民意、做出貼近民意的判決,因此他希望社會能理解政府推動觀審制的迫切性。

對此,台灣陪審團協會有不同看法。協會副理事長何宗勳表示,在觀審制度下,法官還是掌握最後的審判權,人民沒有實際參與審判。中華法治協會理事長張靜則表示,觀審制無法解決貪污以及恐龍法官等問題,甚至會衍生更多困擾。張靜說:『(原音)觀審只能解決2個問題,就是法官態度跟法官準不準時。全世界各國沒有這有一個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是兩組人馬在進行的,台灣的觀審制是人民的一組提出意見,法官的一組做判決,法官對人民的意見可以參酌,也可以不參酌。』

真理大學法律系系主任吳景欽也指出,國外行之有年的陪審制度有明確分工,但在台灣獨創的觀審制度下,人民沒有實參與的空間。吳景欽說:『(原音)法官只做量刑,你陪審員只做有罪、沒罪的判定,這是陪審制。可是觀審制,從頭到尾坐在那裡,我也可以問,最後也決定有沒有罪,甚至司法院的觀審條文裡面它也決定可以量刑,但這意見僅供法官參考。』

吳景欽進一步指出,觀審制會受到法官干預,人民的意見只能做為法官參考,因此並非真正的司法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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