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案被通緝的簡姓男子聲稱,在逃亡期間把上有「雲林縣議會之花」美名的林女後,竟然就堂而皇之的「住進」縣議會,不僅天天叫外賣吃好睡好,還每天打砲。而記者深入追查後發現,簡男竟然還大秀自己是一名中國國民黨的黨員;除了有多項前科,曾入獄服刑,常因打人紛爭登上媒體外的紀錄外,居然還有張中國國民黨的「黨證」。
去年4月簡男因涉及毆打嘉義縣中埔鄉民代表龔良榮遭到通緝後,7月時,他竟然在臉書上PO炫耀:「我終於如願加入國民黨,拿到黨證時,真的很開薰(心)」。大秀他的國民黨「黨證」。
據報導,簡男有槍砲、傷害、過失致死、流氓管訓等前科,他更曾多次向媒體爆料,2005年,他就檢舉台中市多名警官喝花酒,事後遭發現他也在現場,疑似刻意擺警方一道。
2009年,簡男擔任一名大他18歲女子的保鑣,2人進而相戀同居一年多,後來因分手,簡男被趕出門,竟持槍將女子打得頭破血流,被告傷害,簡男投案前還持槍接受媒體採訪
2012年,簡男因開車撞死人,入監服刑,而他老婆則到台中金錢豹上班,沒想到竟與服務生外遇,還生下3個小孩,且全登記在簡男名下,簡男出獄後發現,憤而向2人提告。
對於簡男擁有國民黨黨證一事,記者曾致電國民黨黨部查詢,但因假日非上班時間,總機無人接聽,因此真相如何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