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氣一轉手,利潤就進口袋,如果要談合理化,台電肥水不落外人田,當然是自己投資興建,就不用讓外人賺一手,經濟部卻規劃要給民間企業主導,這種思維,很難不讓人起疑心。
規劃中的天然氣第三接收站最可能的建置地點,就是桃園觀音,十多年前劉泰英曾規劃在此開發觀塘工業區,興建接收站後,八成供應台電大潭電廠,其他則有桃園縣境內的兩座天然氣電廠使用。
大潭電廠一年用氣量24億立方公尺,若以每立方公尺輸儲費用1.12元計算,台電每年要因此支付天然氣第三接收站業者26.88億元,合約期限20年推算,台電須支付的輸儲費用高達537.6億元,幾乎是101大樓當年興建的金額。
此接收站若由台電自行興建,台電就不用讓接收站業者再賺一筆,節省下來的支出,可直接反映在台電成本上,不用成天吵要漲電價。不過目前部內傳出的消息,經濟部高層執意要把第三接收站的經營主導權交給民間,從某一層面而言,是加重台電營運成本,圖利特定人。
大家一定很好奇,誰有通天本領可擠下中油、台電,讓經濟部量身訂做這個超級好康的投資案?有人暗示是前幾年經營權才移轉的某大壽險公司,壽險公司對此是不置評,但壽險公司的決策掌權者,又與過去的開發人劉泰英關係密切,種種跡象都顯示案情詭異,真相恐怕很黑暗。
(紅布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