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禁露天焚燒 違者坐牢罰款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20日專電)由於天氣酷熱乾旱,馬來西亞環境局提醒民眾,一旦被發現露天焚燒東西,最多可罰款50萬令吉(約新台幣450萬多元)或最多坐牢5年。

環境局發表聲明表示,目前大馬氣候已非常酷熱乾燥,許多水壩的儲水量也跌至警戒水位,呼籲各州政府啟動禁止露天焚燒的行動計劃,防止人民隨意焚燒垃圾及樹林。

環境局調查顯示,截至2月19日,共發現458宗露天焚燒案例,其中森林地焚燒103宗、農耕地199宗、工業地17宗、建築工地14宗、垃圾收集站7宗、叢林地92宗及其他小型焚燒活動26宗。目前,當局共發出68張傳票及22張警告通知書給觸犯露天焚燒條例者。10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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