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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警入市場宣導「車輛禮讓,行人優先」交通規則

大成報/ 2014.02.20 00:00
【大成報記者劉鳳瑩/苗栗報導】頭份分局轄區近年來發生的死亡交通事故,平均5人就有1人是行人,其中又以老年人比率最高,為維護行人權益及安全,減少事故發生,頭份分局自2月10日起至2月20日止每日上、下午時段分別於頭份鎮下公園與黃昏市場等民眾聚集路口,實施交通安全宣導,由頭份分局交通安全宣導團(警察志工、替代役等),加強行人路權、汽(機)車禮讓行人等交通安全宣導,防制交通事故發生,確保民眾行的安全及維護交通順暢。

另協請頭份鎮公所、三灣、南庄鄉公所清潔車於收集垃圾時間播放「車輛禮讓,行人優先」宣導語句,及大漢之音廣播電台於節目中插播,提醒民眾注意,全面宣導轄內民眾正確的交通安全規則。

頭份分局將於全面宣導過後,於103年2月21日起在頭份分局轄內重要路段(客運站、商業文教區、頭份交流道、市場、夜市等周邊),針對駕車行經人行穿越道或有行人穿越時,如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行等交通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及行人未遵守交通法規通行行為加強取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處新台幣300元罰鍰),另提醒行人應遵守行人號誌,也應行走行人穿越道或專用天橋、地下道,尤其大型車有「內輪差」,行人更應留意大型車轉彎時的動向,不要靠近馬路,避免發生危險。

頭份分局分局長謝志敏將帶領全體同仁戮力以赴,作好各項交通工作,讓民眾瞭解警察對道路安全的重視,確保「人守法、車安全、路順暢」之交通安全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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