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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一換!轉嫁載具成本 電子發票成eTag翻版?

NOWnews/ 2014.02.20 00:00

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國內從2010年開始推動電子發票,但不僅電子發票規格不一、交易明細還比發票證明聯長好幾倍,行動整合載具規格也有限,讓消費者也對新政策有所不滿意;消基會今(20)指出,新版電子發票尺寸有異,造成民眾收集不便;而載具應用整合成本也轉嫁到民眾身上,每8年就得因應自然人憑證載具更換而變動,猶如成為eTag會員制翻版。

市面流通發票規格款式眾多,造成民眾整理收納困擾;此外,繁複查詢及登錄歸化流程也引發不少怨言。消基會表示,流通發票不僅有傳統紙本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紙本電子發票、三聯式發票4大種類,各家商家發票尺寸也大小不一,過渡期的紙本電子發票長度也因消費品項數量有所差異,調查中的賣場樣本發票就可以長達25公分,幾乎是電子發票證明聯3倍。

電子發票推動成長期間,民眾能進一步透過信用卡、金融卡、自然人憑證或是手機號碼等整合載具應用;但消基會也提出質疑,多樣化載具除了民眾在消費時得多出一道拿取卡片步驟,在結合使用前也必須有一定的資格或付出工本費,相較於傳統方式民眾不需另外負擔任何費用多負擔開銷成本。

其中以自然人憑證IC卡為載具最不划算,民眾想把資訊全集合在同一共同載具中,則須先花250元辦一張自然人憑證IC卡,但憑證IC卡使用期限最多僅有8年,到期後憑證自動失效,若有需求得要再花250元重新辦理一張;而國民身分證工本費則要50元、全民健康保險卡工本費200元。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認為,既然發票電子化政策是全面性的,則應提供民眾方便、低成本且使用便利的「發票共同載具」,高額的辦卡費加上使用限制,反而侷限民眾的使用意願,相對把載具成本轉嫁消費者,降低成本成了假象。

消基會呼籲,財政部應正視民眾實際碰到的困難,重新檢討配套措施;以免繼國道計程收費eTag後,讓查詢日常消費明細也被譏諷為會員制,民眾根本不領情,淪為空泛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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