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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稽查高中以下學校食用油 消保官:有2家不合格

NOWnews/ 2014.02.20 00:00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回顧2013年,食安問題最大宗的就是油品,為了保障學生在校飲食安全,台北市政府消保官就針對12所學校廚房,以及12間盒餐業者,進行食用油品查核,今(20)日公佈稽查結果,有2家不合格,分別是未依規定標示地址,還有油品成分未依高低排列,製造廠名稱不符。

為了保障學生在校飲食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再次發生,北市府法務局消保官與教育局、衛生局成立聯合稽查小組,針對12所學校廚房(各行政區1間)及12間盒餐業者,進行食用油品查核,同時透過「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資料庫查詢,多重確認本市學校午餐油品安全。

衛生局股長何淑芬表示,聯合稽查結果發現,有1家盒餐業者及1家學校自設廚房委外承包廠商使用標示不實的油品,「元一食品行」使用的「金牛牌大豆黑麻油」油品未依規定於瓶身標示供應廠商地址;「味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鹿芝麻香油」油品成分未依高低排列,製造廠名稱不符。

教育局科長許裕陞也指出,未使用符合契約規定的合格油品,已請業者立即停用、全數退貨,並應依照契約規範提供符合規定油品,教育局也已行文業者供餐的學校,請學校確認契約內容,若違反相關規定應追究廠商責任,並依契約進行罰款,學校可視情節輕重計點1-3點,每達計點10點,每點罰款新臺幣5,000元。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市售油品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完整標示,且油品品名應與本質相符,請學校應確實辦理食材驗收或外訂盒餐團膳驗收及查訪廠商,並留存完整紀錄;若經抽查仍有使用不規定油品的廠商,學校應確實依契約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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