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制訂的「政府、政黨退出廣播電視」等相關規定,原本是為了維護媒體的中立性及資訊多元,不過,NCC從2010年起,陸續依據相關規定裁處了35家業者,但在其中高達32家業者提起訴訟後,NCC都無法獲得法院認可的裁決;加上今天(20日)與會的多數公、民營者都認為相關規定已阻礙政府推動數位匯流,因此呼籲廢除相關法規,另立與時俱進的政策,以免台灣喪失國際競爭力。
主持會議的NCC傳播營管處處長謝煥乾則指出,這項條款制定時,有其特殊的時空背景,是項政治性議題。謝煥乾說:『(原音)所以看起來這件事情其實就是一個政治性議題跟經濟性議題的衝突啦,那它沒有說兩個是絕對互斥的、一個誰對誰錯的問題啦,只是說怎麼把它擺到一個適當的規制、方式下來處理,當然把它廢掉也是一種選項嘛!』
謝煥乾戲稱當年制定這項條款是「貞操條款」,並表示NCC將持續廣泛徵詢各界的意見,希望在未來制定數位匯流法案時,可以修改不合理的規定,並去除窒礙難行的部分,以同時解決業者遇到的困難及法院判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