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鴻池指出,行政部門簽署兩岸協議必須先在議題形成階段向立院正副院長、朝野黨團及相關委員會說明;其次,業務溝通階段要說明溝通進度及階段性成果;再者,協議簽署前應和立院說明協議簽署重要內容與可能效益;最後,協議簽署後要應立院要求進行專案報告。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國民黨團的四階段監督完全是「虛應故事」;這現在就能做到,但馬政府從未落實過。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也批評,四階段論只是脫褲子放屁,即便立院配合召開秘密會議,他們不是不來,就是有所保留,所以一定要透過立法,建立起國會監督機制。
第八屆立委至今,已有民進黨團、台聯黨團及部分立委分別提出「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草案」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盼能建立由國會實質監督兩岸締約之機制;均因國民黨團抵制,至今尚未付委。
兩會高層會談26日舉行
此外,兩岸兩會將在廿六至廿八日舉行第十次高層會談,預計簽署「氣象合作協議」及「地震監測合作協議」,王郁琦昨強調,協議已通過「兩岸協議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審查,未來雙方所合作交換的資料,僅限於氣象局執掌、在網站上公布的資訊,沒有國安疑慮。
王郁琦說,政府為回應社會對兩岸協議程序不完備的疑慮,已建置「兩岸協議國家安全審查機制」,未來兩岸洽簽每一項協議,都會進行兩階段審查,先由陸委會提報行政院跨部會審查,通過後再送交國安會邀集學者專家審查,確保每一項協議都不會對社會造成負面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