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耐飢餓 男子持刀超商搶熱食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19日電)以打零工為生的邵姓男子,因家境貧寒,去年8月母喪期間飢餓難耐,持刀到超商搶食物,要求店員報警,法院今天判緩刑4年。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以打零工為生的邵姓男子,家境清寒,去年8月母喪間,無法支出個人生活費用及母親喪葬費用,且飢餓難耐。

邵男持折疊手果刀進入超商,買了飲料、雞翅、豬排蛋三明治、鳳梨苦瓜雞湯、皮蛋瘦肉粥、香菇雞燉湯等共計新台幣345元的食物後,亮刀對著店員說「不好意思,搶劫」,得手後並要店員報警,自己拿著食物跑到路邊食用。

邵男吃完食物後,又回到超商,遭店員發覺,當場被逮。

法官審理後認為,邵男因一時失慮,但犯後深具悔意,且遭逢母喪,所得微薄不穩定,收入不足負擔生活費用及喪葬費用,因此恐嚇取得食物僅為果腹充飢,判處邵男7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並應進行15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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