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2/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06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龜山鄉華亞一路52號。(本公司華亞實驗室三樓視廳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102年度營業報告書。(二)監察人審查報告書。二、承認事項:(一)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102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一)修訂「公司章程」案(二)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06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1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1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11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耕興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06號6樓,電話:02-26962468分機253 趙姵芳)二、盈餘分配案將於股東會召開日之四十日前,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