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昨開庭時,賴素如律師團抨擊檢方當庭聲請羈押彭建銘卻沒記在筆錄上,一度出現空白畫面,而恢復錄影後,彭建銘旋即指控賴素如收賄,律師團認為,檢方偵訊過程至少三處有疑點。
賴素如律師團也認為,台北市調處的筆錄中,彭建銘一開始就提到交付給賴素如一千萬元是「個人意思」,不是賴素如要的,和地檢署的筆錄有明顯出入,律師團要求法院重新勘驗彭建銘的偵訊光碟及部分監聽光碟。
檢方不滿表示,彭建銘在調查局及檢方偵訊時的供詞一致,沒有不正當取供或誘導訊問情形,而全案譯文和律師團提出的譯文沒有太大出入,要求賴的律師團不要再影射檢方辦案有瑕疵,藉此「模糊焦點」。
賴素如律師團頻頻爭執彭建銘的偵訊筆錄,合議庭直接訊問彭建銘是否受到檢調誘導訊問,彭建銘表示:「沒有,這些都是我自己回答的內容。」合議庭遂當庭要求賴素如以及律師不要再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