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下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接獲民眾陳情,日前闖紅燈遭員警開單,但罰單的到案日期和開單日誤填同一天,監理單位告知民眾該罰單已刪除,但上網仍可查到罰單,致電開單警局詢問也未獲回應,只好先繳錢以免過期。
黃偉哲說,民眾為了烏龍罰單疲於奔命,打電話問開單警局也被敷衍,政府連小事情都處理不好,給民眾很大負擔。
與會的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交通科長劉振安表示,員警開單確實有誤,將加強員警教育訓練,提升舉發單管控及舉發品質,也會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妥善處理此個案。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交通組長段智剛會中表示,員警製單確有疏失,誤植日期且事後未寄給民眾更正通知書,程序有重大瑕疵,將主動撤銷罰單並將罰鍰退給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