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48歲生殖器有「入珠」的曾姓男子,涉嫌在前年搭訕一名年僅12歲的國小女童意圖性侵,結果因生殖器入有10顆珠子,且女童也尚未發育完全,而未能順利插入;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在今(14)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定讞。
而曾男其實相當狡猾,在性侵女童時雖然因自己入珠而無法順利插入,卻不僅舔遍女童全身,逼迫女童幫他口交,案發後為湮滅證據,還載女童到汽車旅館洗澡後才放女童回家。
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檢警還是在女童身上驗出曾男DNA,成為鐵證;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在今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