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安樂死法律僅允許12歲以上病重兒童,經判斷夠成熟足以決定是否接受安樂死。比利時這項取消安樂死年齡限制的法案,受到國內普遍支持,但也引發教會與一些小兒科醫師強烈反對,每天也都有民眾上街示威。
國會下院今天以86票贊成,44票反對,12票棄權。除了執政的社會黨與自由黨支持外,大多數反對黨也投下贊成票。
比利時在2002年通過成人安樂死合法化。
根據這項立法,兒童在提出安樂死要求時,必須「有識別能力」,必須經過心理學家測試,證實他們了解自己提出的需求,且這項決定也必須獲得家長同意。
支持派表示,這些規定可排除不夠成熟做出決定的非常年幼患者與青少年。
投下反對票的包括屬於總理迪賀波(Elio Di Rupo)執政聯盟的基督教民主黨。此外,基督教、穆斯林與猶太教領袖也在國會投票前,罕見發表聯合譴責聲明,天主教主教已領導禱告多日,並且絕食抗議。
比利時主教在聯合聲明表示,他們擔心這項立法,「會為殘障人士、失智患者、精神疾病患者和厭世人士,打開安樂死的大門」。
布魯塞爾緩和醫療專家洛西諾(Dominique Lossignol)告訴法新社,錯誤觀念認為緩和醫療可以治療痛苦,但無論是心理或身體上的痛楚,都無法完全獲得控制,因此他跟其他醫師都支持新法。
去年12月,一群小兒科醫師呼籲國會通過立法,他們說:「依據經驗,兒童罹患重病垂死時,會非常早熟,對生命的省思與看法往往超越健康的人。」(譯者:中央社陳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