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02/13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3年1月份營業額公告(1)原公告當月營收淨額:45,683仟元,更正後為:45,668仟元(2)原公告累計營收淨額:45,683仟元,更正後為:45,668仟元3.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