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12年國教新課綱於107學年實施,大學升學考試也將於110學年用新課綱命題,大學考招制度將有重大變革。
根據大考中心初步規劃,學測和指考將「兩試合一」,變身成為「新型學測」。「新型學測」成績可「一試二用」,用於甄試入學和登記分發。其中,繁星推薦建議採計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5科成績,個人申請與登記分發則採計3到5科成績。大考中心副主任洪冬桂說:『(原音)建議大學校系自訂不同入學考試成績採計方式,繁星推薦應採計新型學測5個考科的成績;如果是個人申請,那就由大學校系自訂採計新型學測3到5個考科;如果要分發,則由大學校系自訂採計新型學測3到5個考科的成績。』
另外,各校可加考「分科測驗」,考選修科目,例如經濟系除「新型學測」,還可要求考生加考「公民與社會」等科目,最多採計3科。至於分科測驗要由學校自辦或者是大考中心統一辦理,還需要再研究。
大考中心表示,目前改革案還只是初步構想,接下來將在台灣的北、中、南、東4地召開公聽會,4月提報大學招聯會,6月才會正式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