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前手機晶片事業部總經理袁帝文在2012年離職,傳袁離職後帶走不少聯發科機密文件,之後市場也傳出聯發科對手積極挖角袁帝文,聯發科為防堵營業秘密落到對手手上,對袁帝文提起民、刑事告訴,並申請假處分。
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昨日做出最新裁定,准許聯發科對袁帝文執行假處分,袁帝文在訴訟案件判決確定前,不得從事包含以下事情;一、利用、發表或洩漏聯發科所有或持有之營業秘密,或透過第三人取得聯發科營業秘密資訊。
二、禁止在競業禁止期間,任職或以其他方式為競爭對手提供服務;三、不得提供聯發科研發部門人員資訊給競爭對手公司,並不得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是促使聯發科獲關係企業員工離職。
聯發科今日發布公告聲明,強調本案仍在司法程序中,未來公司仍將依法捍衛相關權益,並保障公司重要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