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經銷商被告詐欺、侵占》出貨爭議 扯進趙少康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嚴心妤/台北報導〕「宏發興記」公司董事長簡宏瑜昨投訴,去年五月請「新傳媒」代工製造易付卡儲值機,因「新傳媒」負責人自稱是趙少康特助凌嘉陽,加上營運事業群執行長劉元勛亦打著幕後老闆是趙少康名號,認為合約有中廣背書放心簽約,但對方卻未如期出貨,害公司損失一百八十八萬元,後續還得面對廠商求償,因此對「新傳媒」提出詐欺、侵占告訴。
劉元勛回應,「新傳媒」與中廣無關,是對方尾款支付有問題才未出貨;中廣則表示:「這是新傳媒與對方的事,我們不清楚,不方便回應。」
宏發興記控新傳媒 未如期交貨
簡宏瑜說,公司總經理與劉元勛是朋友,基於信任好友與趙少康,共向「新傳媒」訂購兩千台儲值機約七百萬元,一開始已給對方產品開發金十一萬元,第一批貨一千台訂金一百七十七萬元,但公司五月三日一次給了五百萬元貨款後,股東覺得不妥,「新傳媒」五月六日退還三百二十三萬元,公司改交付對方一張去年六月十五日到期的一百七十七萬元支票,以支票換回現金,但依約收到訂金後二十日應交貨,對方卻未依約在去年五月底如期交貨。
簡宏瑜表示,公司以相信為原則,之後另開了一張去年六月三十日支票給對方交貨緩衝期,以換回去年六月十五日支票,但是劉元勛不但未將六月十五日支票退回,還軋入支票,害公司跳票,六月三十日支票也未退還,公司為拿回六月三十日支票,不得已只好在去年六月十七日同意簽署取消訂單說明書。
簡宏瑜說,事後感覺像被詐騙集團騙了,因此去年十月向「新傳媒」寄發存證信函,並向法院提告,「提告只是想要讓趙少康知道,底下的人行為有損他的名譽,也避免更多人受害。」
新傳媒反控對方 付尾款跳票
劉元勛解釋,二十天內交貨的是樣機,完整機台為五十天內交貨,預計去年六月底交貨,因「宏發興記」尾款跳票才未出貨,「宏發興記」共訂購兩千台,還有一千台訂單及未來系統維護費,公司有利潤,沒有理由不出貨,仍有意願把合約執行完,反批是對方片面終止合約。
劉元勛並強調,從未打著趙少康之名談生意,「新傳媒」只是中廣經銷商與廣告代理商,財務各自獨立。凌嘉陽辦公室秘書則說,凌外出不在,截稿前都未獲得凌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