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伍豐科技:公告本公司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2.10 00:00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3/02/1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樂富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30%之轉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4647(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7381(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1699(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908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將帳齡係屬超過非關係人之正常授信期間以上者,視為資金貸與(1)公司名稱:坤申電子貿易(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7830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795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35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530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將帳齡係屬超過非關係人之正常授信期間以上者,視為資金貸與(1)公司名稱:Firich Korea Co.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7830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61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3(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76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將帳齡係屬超過非關係人之正常授信期間以上者,視為資金貸與(1)公司名稱:Firich USA Inc.(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7830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011(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33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341(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將帳齡係屬超過非關係人之正常授信期間以上者,視為資金貸與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90388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859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1)條件:無(2)日期:無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148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0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最近期財報資本(仟元):樂富$501,000;坤申$460,042;Firich Korea$33,971;Firich USA$908,870最近期財報累積盈虧(仟元):樂富$-47,498;坤申$113,663;Firich Korea$-12,923;Firich USA$-79,101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