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被判刑半年
陳姓男子被控在社區游泳池內,以自由式逆向游近女泳客小琳(化名)時,張開滑進水中的左手五指,抓掐小琳左乳長達7秒,被岸邊的李姓救生員目擊作證;基隆地院認定,陳在水中伸出鹹豬手捏奶,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救生員當場目擊
李姓救生員昨受訪指出,他當時站在池邊,教導小琳游自由式,陳突然逆向以很快速度游向小琳,他有看到陳伸入水中划水的左手落在小琳的左胸,嚇得小琳趕忙起身。
李某說,小琳不僅遇襲,左胸還被抓到很痛與受傷,當場怒斥陳「怎麼可以這樣!」陳一直向小琳道歉說「對不起、對不起」;李還說,陳泳技過人,游起自由式速度飛快,讓人印象深刻。
還曾偷襲其他女子
小琳上法庭證稱,陳不止一次出手偷襲女子,曾有其他女子提告,但因檢察官查無實據,處分不起訴,她這次因左胸被陳抓到挫傷,氣不過才驗傷提告。
判決指出,擁有救生員執照、50歲軍官退役的陳男,去年9月在基隆市一個社區泳池長泳區游泳,以自由式逆向游近30多歲身材姣好、正在練習自由式的女泳客小琳,划水時張開左手五指,抓捏小琳的左胸7秒,致小琳左胸挫傷。
陳辯稱,泳區無水道區隔,當時小琳在他左前方,他換氣時會產生視線死角,是不小心碰到小琳。但法院追查認定,陳游近小琳時,頭部在水面上未換氣。
法院認為,陳游自由式,左手掌應是由上而下,進入水中再往前延伸,但救生員卻看到陳入水的左手抓住小琳的左胸,「姿勢」顯不合常情。
法院因而認定,陳確實抓捏小琳左胸,還數次騷擾李姓救生員,且犯後否認,態度不佳,依此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