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鼓勵國家公園區內居民參與保存維護傳統建築及聚落優美風貌,使聚落文化得以永續發展,民國88年訂定金門國家公園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勵補助實施要點,並分別在民國97年及100年修正,將歷史建築補助上限調整為最高新台幣500萬元,傳統建築補助上限調整為最高200萬元,新式建築補助上限調高為80萬元。
金管處表示,去年編列1000萬元補助經費,今年增加到2000萬元,提供園區內居民進行傳統建築修復。截至去年,補助修復的傳統建築,金寧鄉古寧頭61棟、瓊林小徑61棟、金城鎮水頭謝厝15棟、珠山16棟、歐厝27棟、金沙鎮山后等地區10棟及新式建築101棟,總共291棟。但還有1000多棟待修繕。
金管處也採地上權設定方式進行傳統建築修復,目前已修復79棟,公開發包再使用,其中展示館7棟、民宿63棟、賣店8棟、社區工作坊1棟。
金管處表示,傳統建築修復後作為展示館服務遊客,並活化利用發展古厝民宿,為金門優質旅遊提供最佳住宿體驗;希望園區內居民共同參與保存維護傳統建築風貌,並與金門縣政府雙方共同努力,鼓勵居民參與保存維護傳統建築風貌,使聚落文化永續發展,為金門爭取申請世界遺產登錄奠定良好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