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法 學者:應兼顧勞工及企業需求
中央廣播電台/李憶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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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加強對派遣員工的保障,但勞工團體認為此舉將使派遣合法化,造成人數激增,因此認為應全面廢除派遣制度。勞工學者則指出,若全面廢止派遣制度,企業恐將勞務委外,反而不利勞工就業;學者認為應兼顧勞工權益及企業彈性用人需求,才能創造雙贏。
勞委會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明確定義派遣公司、要派公司及派遣員工之間的關係,並規定派遣工與正職應同工同酬、公司派遣人數上限不得超過全體3%等。不過,草案還沒送到行政院,勞團及企業都有意見。
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王娟萍就反對為派遣定立專法,她指出,日本及中國大陸立專法後,派遣人數都因合法而大增,造成派遣工氾濫。她認為應全面廢除派遣制度,回歸正式雇用。她說:『(原音)我們從日本跟大陸的例子來看,一制定法令,就大量增加勞動派遣的勞工,不管你說要有說少限制,這都會變成趨勢,這是勞委會也沒辦法守住的。』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則認為廢除派遣制度不妥,可能讓有彈性人力運用需求的企業找尋其他方式應對,甚至可能將勞務委外處理、縮減公司規模或將企業外移,反而不利勞工就業。他認為勞委會應兼顧勞、資雙方的需求,尋找平衡點。他說:『(原音)所以我們在制定這樣一個法律的時候,要從派遣勞動的勞動條件或權益為立場出發,但即便如此,你還是要考量到企業確實會有彈性運用人力的需求,這方面如果能夠兼顧,或許就可以達到雙贏的結果。』
此外,由於勞工團體都擔心派遣法送到行政院或立法院後,派遣人數上限可能被修改,因此對派遣法也沒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