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合法也不合理」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發展中心主任楊國揚說,依規定教科書審定執照使用期限為六年,根據高級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出版社可於第三年及第五年或只於第四年進行例行修訂,重新送審;但政府若發布新課綱,出版社須被動配合重新修訂或審定。
一家高中教科書出版社林姓編輯指出,高中歷史課綱在一百年完成修訂,一○一學年度才開始使用,依規定使用第三年才能修改課本內容,因此許多出版社上月紛紛將一○三學年度的版本修訂內容送審;如今教育部又公布調整課綱,還打算一○四學年開始使用,按理出版社不能再修改內容,除非政府自己「開特例」,出版社才能再修改。
但這名編輯直言,修訂內容必須諮詢學校老師、出版社內部討論修改章節、請原作者修改、再送審來回修改,動輒半年以上,雖然教育部認為只是微調,對出版社來說卻是大變動;也有補習班教材劉姓編輯直指,倉卒調整課綱根本來不及修訂教材,近兩年可能仍沿用現有課綱來編教材。
林姓編輯不滿地說,政府以補正及符合憲法的名義調整課綱,「但歷史是歷史,非為憲法服務;難道修憲法就要再修課綱嗎?」他直言,說穿了,還是為了政治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