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院生案 衛福部苗縣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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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014年2月6日電)監察院說,苗栗縣親民教養院去年爆發院長虐待院生事件,苗栗縣政府未依法積極監督裁罰,衛生福利部也監督不周,均遭糾正。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沈美真、黃武次提案,糾正苗栗縣政府、衛生福利部。監察院日前已通過彈劾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長陳錦俊。

糾正案文指出,苗栗縣政府長期漠視親民教養院人力配置不足、院長非專任、環境衛生不佳、工作人員專業知能不足等缺失,未依法積極監督及裁罰,導致教養院爆發院長虐待院生的嚴重情事。

糾正案文指出,親民教養院受評成績核列丙等、丁等長達5年,經多次輔導未見成效,苗栗縣政府卻未依規定命其限期改善及裁罰;事發後沒有依規定進行保護個案調查、處理,也沒有對教養院院長不當行為究責。

監察院並認為,衛生福利部難辭監督不周之咎,也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