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0款1. 原公告日期:102/11/11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1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在新台幣396,000仟元之額度內購買炎洲包材部門並全權處理相關事宜。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依雙方簽訂之合約約定,就帳面價值差異金額進行調整,調整後取得包材部門價格為新台幣352,000仟元。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