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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好「薪」酸 領7成5薪、隨時沒頭路

自由時報/ 2014.02.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根據統計,派遣勞工的平均月薪三萬四千二百九十一元,僅為一般受僱員工平均薪資的七十五%,獎金與年假沒有保障,還得面臨隨時被解僱的風險。

獎金與年假也沒保障

所謂勞動派遣,是派遣事業單位指派所僱用的勞工至機關提供勞務,接受各該機關指揮監督管理的行為,相關政策源自一九九四年經建會所提出的「人力發展專案計畫」,其中說明「輔導人力派遣業健全發展,以滿足國際化過程,事業單位對季節性、階段性、臨時性之人力需求」,並列出制訂人才派遣業管理法規。

派遣工得以降低要派公司的人力成本、配合勞動彈性化需求,二○○八年金融海嘯後,台灣派遣人力大幅增加,不少政府部門與民間企業都大量、長期使用派遣勞工。監察院大前年調查發現,農委會所屬機關、經濟部、教育部三單位使用的派遣工竟達六千三百多人。

也由於派遣工一直缺乏法治化的保障,要派公司不用支付派遣工保險、獎金,資遣時,連資遣費都不用支出,派遣工也沒有升遷管道,不被要派公司視為員工,工作權益完全被剝奪,成為最弱勢的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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