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笛克:澄清103年2月5日工商時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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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2/052.公司名稱: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6版6.報導內容:(1)「…今年營收成長50%,獲利成長70%的目標…今年獲利成長性將優於 營收成長性…」(2)「…其中第4季因匯兌利益加持,該季每股盈餘有機會優於第3季表現。」(3)「…看好下半年成長性更勝上半年,有機會展現逐季成長走勢。」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報導中所載有關今年營收及獲利成長及去年單季表現係屬媒體善意臆測,本公司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