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長基公司董事長高振利因混油案被判刑16年,法院以有逃亡之虞將他裁定羈押,全案昨日上訴到台中高分院,法官開庭審理後,裁定將他「接押」。高振利的律師已提起具保聲請,但此聲請必須重新分案,昨天是春節前最後一天上班日,高振利的具保聲請將在農曆過年之後才進行審理,使得他確定無法在過年前返家,必須在看守所「過年」。(記者林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