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今天依貪污等罪起訴陳健楷、陳的弟弟陳健杰、陳健楷的張姓司機、劉姓工程掮客及陳姓建築業者等15人,全案在押的陳健楷移審台中地方法院;台中地院漏夜開庭,晚間以有串供之虞等理由,裁定再執行羈押禁見。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健楷自96年到102年間,先後擔任原台中縣議會機要秘書及台中市議會祕書長,辦理11件工程採購案,涉嫌與白手套及工程掮客,收取工程款30%到50%不等回扣;陳健楷並於另一件工程採購案,涉嫌收取廠商500萬元賄賂。總收取回扣及賄賂共7000多萬元。
陳健楷等人並涉嫌在100年間於太平區某土地徵收案中,恫嚇鐘姓地主,勒索、詐取7000多萬元;陳健楷另在102年4月間兩度前往澳門賭場豪賭,兩次行程5天內共花了4700多萬元,對賭金來源交代不清,涉財產來源不明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