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國家法院2013年11月受理西班牙西藏維權團體訴訟,認為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李鵬等5人涉嫌種族滅絕,對這5人發出拘捕令。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報導,西班牙官員當地時間28日表示,因為對中共前領導人發佈拘捕令,導致中西關係高度緊張。
報導指出,執政保守派議員已提出立法議案,限制西班牙法庭的「普遍管轄原則」。「普遍管轄原則」是西班牙法庭可以受理外國人違反人權行為訴訟的依據。
這個新立法議案只允許法院受理實際受害者本人獲西班牙檢察部門同意公訴的案件;法院受理「滅絕種族罪」和「反人類罪」方面的訴狀,將有更嚴格的規定。草案已提交議會,但還沒有確定最後辯論日期。
西班牙法律規定,當嫌疑人在海外犯下侵犯人權情事,且受害者包含西班牙公民時 (西藏團體中有人具西班牙身分),西班牙法院得審判加害人。國家法庭將依據「普遍管轄原則」(universal jurisdiction),發出拘捕令。這項裁定將導致嫌疑人赴西班牙或其他認同西國拘捕令的國家時,可能遭到逮捕。
另外3名被告分別為前人大委員長喬石、時任西藏黨委書記的陳奎元,和80年代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彭珮雲。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已經對此表示,已注意到關於拘捕令的報導,並要求西班牙當局作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