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今天說,去年6月來台擔任看護工的印勞丁妮,今年37歲,昨晚前往移民署陳情,剛好遇到準備下班的台北市專勤隊移民官郭春華,郭春華上前查問,丁妮淚眼盈眶告知遭雇主剝削。
移民署查出,丁妮在前一任雇主工作半年後,被轉換到另一位雇主家服務,主要負責看護臥病高齡80歲的阿公,還要餵食、洗澡、換尿布等,不僅如此,也要照顧老阿嬤及50幾歲女雇主,每天幾乎沒休息時間。
丁妮向移民官表示,雇主不讓她單獨外出並限制她自由,還強迫沒收手機,會用很兇、難聽的話罵人,生氣還動手推人、用手捏耳朵等,並威脅要把她送回印尼。
丁妮說,1個月薪資為新台幣1萬6000元,仲介強迫每月存款1500元,仲介費1800元,健檢費2000元,國外銀行貸款9000元,每月實際領到薪資剩1700元。
飽受身心創傷1個多月的丁妮,經移民官訊問當事人、雇主、仲介公司,瞭解案情後,依人口販運防制法把相關人移送台北地檢署繼續偵辦。丁妮則被安置在社服單位,勞工局會轉介新雇主協助她在台工作。
移民署說,年關將近,每個家庭開始大掃除,有聘請外傭千萬不要強迫要求外勞超時工作,可能會構成勞力剝削而誤觸法網,因而吃上官司。10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