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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蒂貓來不成 劍湖山判賠

中央社/ 2014.01.29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9日電)劍湖山世界與三麗鷗公司合作開發凱蒂貓Hello Kitty樂園,卻逕自終止合約。台北地院判劍湖山世界付剩餘簽約金約5425萬元。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以Hello Kitty聞名的三麗鷗公司於民國97年6月間與劍湖山世界簽訂合作協議,合作建設及經營Hello Kitty主題樂園及主題飯店等合作事業,簽約金為新台幣8400萬元,分5期給付。

三麗鷗公司主張,劍湖山世界給付第1、2期及第3期部分簽約金後,民國99年11月卻發函終止合作協議,以要停止合作事業的開發為由拒絕給付剩餘簽約金,但三麗鷗公司並無違約,劍湖山世界終止契約無效,請求剩餘簽約金約5425萬元。

劍湖山世界主張,簽約時無法預見97年至98年的全球性金融海嘯,且兩造簽約後長達2年期間仍無法就合作事業各項工作項目達成共識,合作事業顯然已無法完成,因此終止合作協議,無須再給付所餘簽約金。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合作協議就合作事業進行長達5年的開發時間,締約時雙方應審酌這段期間的物價或經濟波動情況,以劍湖山世界的規模及經濟地位,難以認定劍湖山世界於簽約時未審慎評估。

法院指出,合作協議並非擔保兩造必能完成開發合作事業或議定授權事宜,劍湖山世界所稱協商長達2年、合作事業顯已無法完成等,是可預見而依約應負擔的風險,判決劍湖山世界給付約5425萬元,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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