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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不上訴》大埔4戶 爭原地重建

自由時報/ 2014.01.2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彭健禮、傅潮標/綜合報導〕內政部昨宣布對大埔判決案「不提出上訴」,全案定讞,也對此案引起社會紛亂表示歉意;將協同苗栗縣政府與大埔四戶協調後續處理,但屋主希望的「原地重建」並不在協調方案內。

苗栗縣長劉政鴻透過縣府行政處長何文德表示,一切依照內政部決定辦理,但要等過完年後才會與內政部開協調會。

內政部︰賠償或易地重建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說明,後續處理包括協議架構(補償前的雙方商議)、補償(依土地徵收條例)、賠償(依國家賠償法)及重新配地(易地重建)四方案,目前並無時間表,尊重大埔四戶的決定。

「一定要原地原屋重建!」大埔四戶張藥房、黃福記、朱炳坤、柯智傳昨天得知消息後強調:「若接受內政部方式,當初就不用抗爭了。」原地重建是他們的堅持。

內政部本月九日收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後,即承諾廿天做出決定,本週一收到苗栗縣政府的回函後,昨開會做最後確認。蕭家淇表示:「雖然學者專家與律師指出,本案判決仍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最後決定不提上訴,是要化解社會重大分歧,讓相關當事人早日回歸安定生活秩序,減輕司法負擔。」據了解,府院與內政部在接獲法院判決後,就是朝「不上訴」做規劃。

對於大埔張藥房等堅持要求「原地重建」,蕭家淇說,依法院判決,該等土地已做為道路或為抵價地分配給他人,客觀上已無法把土地返還,法院也駁回其請求,「內政部是依據法院判決做決定」。蕭家淇強調,會繼續與大埔四戶溝通協調。

法院判決指需地機關協議價購過程有違正當程序,內政部未落實公益性及必要性的審議,蕭家淇表示,本案屬土地徵收條例一○一年一月四日修正前申請核准的案件,以現階段法治觀點衡量,「其程序確實有欠嚴謹」,但相關缺失已修正、補正。

是否懲處官員 蕭家淇︰不考慮

至於會否懲處相關的公務員?蕭家淇說,目前沒考慮這部分。對大埔居民要求政府道歉,蕭家淇表示,法院判決認為大埔案有些程序上不夠完備,造成社會紛亂,內政部表示歉意。

蕭家淇強調,相關都市計畫仍屬合法有效,並不受大埔案判決的影響;本案公共建設仍可依序進行。但也提醒各需用土地人將此案例做為借鏡,辦理徵收作業時應更審慎、細膩執行,充分與民眾溝通,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有關公益性及必要性審查部分,蕭家淇說,現行土地徵收條例已增訂土地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的審議機制及評估內容規定,對民眾權益的保障將更為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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