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稿:從流失中的「紋」化談重建「文」化(中)

立報/本報訊
12 年前
■Lavlav

在安置期間,可以看到各大NGO的LOGO旗幟,NGO各司其職,執行率和災區工作記錄變成重點,絲毫把居民的主體性拋得遠遠的,儼然成為NGO的競標拍賣會場,誰做的多、出現次數最多,代表誰最有愛心,完全忽略居民的族群特殊性,也破壞了族群與生俱來「共享」的生活機制。

莫拉克災後,其中最具爭議的就是永久屋的議題,我的部落被規劃在「安全堪虞地區」,沒有強迫遷村的規定,依照莫拉克條款「接受撤離獲配永久屋之民眾,仍可保留其原鄉土地使用權,惟不得居住,僅得作為部落共同文化資產,土地降限使用。」永久屋的出現,分化了部落原本凝聚的心,政府和NGO團體不時用「政府白白送你2百萬的房子,不要拉倒」、「全新的房子,補助傢俱購買、一年內的水電費免費」等誘人的口號讓居民簽下「賣地契」,卻忘了,契約三方的甲方和乙方早已懂遊戲規則,永久屋是不得變賣、抵押,且無土地權的「屋」。

居民一定沒有想到,玩這場遊戲的代價竟然是被騙走祖先在原鄉留下的地土,只剩白紙黑字和無奈居民遠遠的望著祖屋說再見。遷居永久屋的居民在原鄉部落被稱為「叛徒」,留在原鄉的居民被遷居永久屋的居民稱為「笨蛋」,原是一項看似從「助人」角度出發的制度,演變成分化部落的元兇,法條的白紙黑字,與留有餘溫的手紋圖騰,形成最大的諷刺,時代的更迭,流失的不僅是紋手中的山脈與河川,一個災難的遷徙,制度下的操縱,流失的更是僅存的生活慣習及祖先的智慧。

政府及NGO團體透過「莫拉克重建3週年回顧典禮」,對著媒體及民眾洋洋灑灑說著這3年來重建的「功績」。這些看似在已經重建,且慢慢走向進步、走向發展的永久屋部落,已經遺忘了這3年來有多少居民因著「福利及補助」將生活葬送在無止盡的職訓課程,訓練後還是無法找到工作?

也遺忘了這3年來,有多少居民領了各項補助後,沈迷在「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中?更忘記了,排灣族過去與大武山是如何達到生態平衡的親密關係?甚至忘記了還留在舊部落的親友、農田、土地、家畜,習得的是做麵包、煮咖啡、串珠珠、做包包及接待參觀永久屋的陸客、政客、觀光客。

(明日續,作者為排灣族,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所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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