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1/282.公司名稱:冠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94)證櫃監字第0940202716號函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公司債、銀行借款及其他債務清償影響,故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偏高與負債比率偏低,尚屬合理。流動比率: 347.43%速動比率: 257.01%負債比率: 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