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檢方偵辦大統案時,查出向大統長基廠購買橄欖油的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商業會計法和稅捐稽徵法,魏應充列被告。
彰化地檢署在偵辦大統長基食品廠涉嫌製造販賣問題油品時,發現位於彰化縣永靖鄉的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曾向大統購買橄欖油,檢察官因此曾到頂新製油公司的工廠及辦公室進行搜索。
檢方在搜索調閱頂新公司和下游廠商間的進出貨憑證以及往來文件資料時,意外發現頂新製油公司疑似逃漏稅,違反商業會計法和稅捐稽徵法,頂新製油7年間逃漏稅金額約新台幣2億4800多萬元。
頂新製油公司涉嫌逃漏稅2億4800多萬元,應繳納的罰鍰也有1億6000多萬元,而頂新製油公司日前已向國稅局中區分局員林稽徵所繳納稅額,解決行政裁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