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修食管法有共識 朝野今拚三讀

自由時報/ 2014.01.2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李宇欣、謝文華、陳曉宜/台北報導〕「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排入今日立院臨時會議程,朝野黨團昨針對複方食品添加物等爭議條文進行協商,達成初步共識,同意複方食品添加物須辦理查驗登記,但相關辦法由主管機關訂定,朝野希望在臨時會完成食管法修法的三讀程序。

同意複方須辦理查驗登記

立院昨舉行談話會,將食管法排入臨時會議程;立法院長王金平邀朝野黨團協商食管法複方食品添加物、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查驗登記等爭議條文,與會者轉述,朝野傾向儘速讓法案在今日臨時會三讀通過,今將繼續協商確定法案文字。

據轉述,食管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關於化學工業品強制登錄的部分,衛福部承諾設立食品(包含基改、食品添加物)追蹤追溯系統,未來食品廠商必須先進行登錄、取得核發許可證書後,始得生產,至於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堅持在法律條文內載明「防腐劑、漂白劑和抗氧化劑先進行登錄」,國民黨立委江惠貞則認為不需要在母法中「特別強調這三項」,朝野今將再協商。

另外,有關食管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四條的修正,朝野初步同意,複方食品添加物須辦理查驗登記,相關辦法由主管機關訂定。

至於食品及添加物的外包裝標示原則,原協商條文要求揭露製造廠商與國內負責廠商名稱及資料,但考量到全面揭露恐牽涉商業機密與貿易障礙,昨協商達成共識,改為揭露「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及資料」。

衛福部食管署副署長姜郁美認為,這樣才能確保各方獲利,避免出現貿易障礙等問題。

消基會籲修法勿傾向財團

消基會呼籲政府應以保障民眾權益為優先,不能向大財團傾斜,複方食品添加物需做查驗登記,基因食品原料標示也需規範。

義美食品總經理高志明則建議,比照歐盟基改食品應全部明確標示,不應放寬有五%摻雜率;食品複方添加物則分階段實施。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