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臨時會日期:103/01/272.重要決議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2.廢止『董事、監察人車馬費給付辦法』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子公司之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