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舉行記者會,陳智義在記者會中公開1份衛生福利部改制前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民國100年曾委託學者進行食品添加物邊境管理機制進行分析報告。
有關各國對食品添加物的查驗情況,陳智義引述報告內容指出,美國除了對所有添加物進行安全查驗,對特定食品或色素添加物還進行監控。
此外,歐盟對2009年1月底前批准食物添加物採重新評估許可作業,以確保民眾食用安全。
複方管理機制部分,陳智義強調, 歐盟要求標示成分表,依照重量比例由高排列到低,並需標示製造商、包裝商、經銷商名稱、地址,連中國大陸也要求食品調味料標籤應標示名稱、規格、淨含量、成分或配料表。
消基會認為,若食品添加物容器或外包裝未標示製造廠商資訊,僅標示經銷商、進口商資訊,購買者無法得知該產品是由化工原料廠商製造還是一般食品業者製造,政府依舊無法有效管理食品添加物、遏止黑心商品氾濫。
消基會表示,這次食管法修法除了加強複方食品添加物的管理,也針對基因改造食品的相關管理規定進行修正,希望透過查驗登記、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建立追溯及追蹤系統等方式,加強基因改造食品及食品添加物的管理,但這些相關修法也一概被衛福部否定。
另外,消基會質疑,許多國家對基因改造食品控管比台灣還要嚴格,根據美國食品安全中心資料顯示,「低度標示基改」的國家包括台灣、泰國、越南、印度等13國,「中度標示基改」的國家則有日本、韓國、中國、汶萊等11國,「嚴格標示基改」的國家則高達38國,直接禁止基改食品的國家也有3國。
針對食管法修法,消基會呼籲,政府應以保障民眾權益為優先,並呼籲立法院應依朝野協商版本內容在臨時會通過食管法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