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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尋釁滋事」?傳胡佳再被國保總隊帶走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4.01.26 00:00
新頭殼newtalk2014.01.26 謝莉慧/綜合報導

繼中國「新公民運動」發起人、維權律師許志永今(26)早被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判處4年有期徒刑後,傍晚再傳出中國著名維權人士胡佳被國保總隊以涉嫌「尋釁滋事」的名義帶走。

胡佳今天傍晚5時半左右在推特(twitter)上表示:「剛才17:20,多名穿制服的員警出現在我家門口,出示手續要以『尋釁滋事』的名義傳喚我。這次肯定和我在網路上為伊力哈木、許志永、丁家喜、趙常青呼籲有關。」5時50分左右,胡佳再發twitter指稱:「我馬上和國保總隊的人走了。也許會先到中倉派出所。我做好被羈押的凖備。如果24小時沒消息,請告知我的律師莫少平、尚寶軍、丁喜奎。保重。」

胡佳上一次被國保總隊帶走是在2013年3月14日,他曾描述被打過程:「我腹部被壓在一個椅子靠背上,臉貼在椅子面上,手被在背後高高的舉到後腦,同時,他們兩個人還在扳著我的雙手手指,非常痛苦。」

BBC中文網報導指出,當國保人員在門外等候凖備將他帶走時,胡佳透過電話對路透社表示,「我曾請求官員公開他們的財產,並表達過與那些被捕人士站在一起。我曾呼籲許多人關注和推動這些街頭抗議。」

對此,中國民運人士王丹晚間9點許在臉書上表示,許志永被判刑、胡佳被警察帶走,這樣力度的鎮壓,絕對是中共高層所指使。他說:「事已至此,如果還有人認為習近平掌握大權,是為了推動政治改革。我只能問:你為什麼要放棄治療啊?」

現年40歲的胡佳,2008年,曾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但就在同一年,他獲得歐洲議會頒發的薩哈羅夫獎,表彰他在人權領域的貢獻。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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