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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呼籲修法 企業行賄有刑責

中央社/ 2014.01.26 00:00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6日電)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今天呼籲修法,廠商和企業行賄也要有刑責,希望在3年內,把目前協力廠商規模縮小到1/5。

鴻海愛心歡樂嘉年華慈善園遊會,今天在台大體育館熱鬧登場。將近中午,郭台銘與媒體進行談話。

檢警調近日偵辦鴻海高階採購主管涉嫌集體索賄案。郭台銘表示,99.99%員工同仁都是好人,對於極少數主管涉弊涉貪,他非常痛心,在此向國人和投資大眾道歉。

郭董表示,鴻海向廠商買東西付錢,涉案同仁若向廠商拿錢,就是拿鴻海的錢。

郭台銘表示,公務員行賄有刑責,企業和廠商行賄沒有刑責,他呼籲應立即修法。

郭台銘也邀請立法委員盧嘉辰到場,希望立法委員可促進修法。

盧嘉辰表示,立法院正推動企業賄賂防制法,草案已經在立院連署完成付委,希望儘速在農曆年後三讀通過。

郭台銘表示,此案不管層級多高、金額多少,都要辦到底,查到底,而且所有錢都要追回來。

郭董表示,希望在3年內,把目前協力廠商規模縮小到1/5,把更大量給更大的廠商,讓大家分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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