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豐賽第2回合,曾雅妮在第17洞第2桿,球偏右滾到果嶺右上方廣告看板旁,依規則可找到最近解除困擾點,免罰拋球。
同樣的情況若在國外比賽,廣告看板是可以移動之阻礙物,必須把廣告看板搬開,球留在原地,這是最大差別。
至於昨天曾雅妮免罰脫離的拋球位置,其實是錯誤地點,但那個位置是在場裁判指示的位置,視同裁判的判定,就算錯了也不會處罰曾雅妮。
裁判長廖述明解釋,如果廣告看板在曾雅妮原球位與旗桿之間的「擊球路徑上」,她可以選擇廣告看板的任一邊拋球;如果廣告看板並無阻攔到擊球路徑,她必須在最靠近原球位的地方拋球,不能選擇廣告看板的另一邊。(記者趙新天)